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?三种救济途径解析
王建国
2026-10-16 19:14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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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标恶意抢注一直是企业品牌保护的痛点。遭遇抢注时,应根据商标所处状态选择对应的救济途径。
一、商标异议:针对初审公告期内的商标,在三个月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,主张对方构成恶意抢注或近似混淆。
二、无效宣告:针对已注册的商标,可在注册之日起五年内(恶意抢注不受五年限制)请求宣告无效,需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。
三、行政诉讼: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四、维权要点:无论哪种途径,都需要系统收集在先使用证据(销售记录、广告宣传、媒体报道等),并注意证据的时间连续性。
建议企业建立“市场未动、商标先行”的注册布局意识,同时对核心商标进行防御性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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