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某科技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案:违约金由 500 万调减至 80 万
林晓峰
2026-10-16 19:14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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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情简介】某科技公司前高管离职后入职竞争对手,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为由提起诉讼,主张违约金 500 万元。
【争议焦点】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、违约金是否过高、实际损失的认定。
【代理思路】本所律师接受劳动者委托后,重点论证三点:一是公司未足额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;二是劳动者未接触核心商业秘密;三是 500 万元违约金明显高于公司实际损失。
【案件结果】法院最终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有效,但将违约金调减至 80 万元,并支持了劳动者关于补偿金差额的主张。
【办案启示】竞业限制违约金并非“约定多少就赔多少”,法院会综合平衡双方利益。企业和劳动者都应重视条款的合理性与执行细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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